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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信用制度的设想

2002-10-2 11:16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俊兰 【 】【打印】【我要纠错
  注册会计师的信用是行业生命之所在、立业之根本。本文提出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信用制度及相关问题的看法,旨在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尽点微薄之力,并求教于有关专家和同仁。

  行业信用制度的内容

  本文所称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信用制度是指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信用情况自从业开始进行全过程管理评价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讲,从具有申请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向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部门递交执业申请开始,行业管理部门就收集、审核其资格证书以及执业过程中执行独立审计准则、执业道德、后续教育等有关方面的资料并以此为核心,而建立的客观、完整、科学、系统的信用档案资料体系,同时还可定期不定期抽查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准则、执业道德等信用情况,并采用信用评价体系测评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的信用度,用统一、规范的形式归档,向社会公告或向各有关部门提供参考。

  这里所说的信用是综合概念,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归纳为可量化的指标体系,采用信用评价体系测评成为“信用度”等级。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注册会计师个人信用制度。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对行业内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参加后续教育以及在执业中所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奖惩进行记录。

  (2)会计师事务所信用制度。由行业管理部门对申请成立的或已依法成立的事务所的合伙人、出资人、主要从业人员、协议章程以及办所的资质条件依法审核收集、整理归纳备案,并对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财务状况、执业资格、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后续教育以及在执业中是否受到奖励或处罚等从业以来的工作状况进行记录。

  行业信用制度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

  1.建立动态管理工作规程。从本人申请加入行业开始,行业管理部门就要收集其有关的信用资料,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补充和更新,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或向社会公布。对信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评价、评定等级、公告等,要形成一系列环环相扣的规则。

  2.建立评价体系。如: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在连续执业三年以上,可根据信用档案资料,结合信用评价指标系数,设想评价等级为A、B、C三等,每一等级再分为三级。测评该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是表示×级×档。可定期按年度搞审核测评,如需要也可不定期搞审核测评。要建立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网络,方便交易各方获取注册会计师个人与事务所的信用信息。其中要注意通过研究影响个体执业中保持良好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等因素(如注册会计师的持有资格、事务所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的情况等),并制表进行统计分析,通过与理想的信用模型比较检验,最后得出该个体的信用程度。

  3.建立相关工作框架。如下图所示:

  4.运用核心技术建立相关体系。建立便捷高效的信用信息交互网、建立科学的信用档案体系、建立信用评价等级体系(包括制定信用评价体系与个体信用度相关因素量表,应用统计学原理建立数学模型)、信用信息的公告机制、信用制度反馈调节机制与行业信用管理工作框架,纳入标准化管理。

  5.确定载体形式。建立注册会计师个人及事务所信用档案,注册会计师个人及事务所信用档案评价资料及体系,注册会计师个人及事务所信用度等级,以及信用度等级的信息公告资料等。

  6.实行公告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向社会发布公告,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行业信用制度的实施

  1.确定目标。如把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成为全国中介机构信用度最高的行业;推进信用道德建设、信用网络建设、信用法制建设、信用队伍建设;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协会、企业、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等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相衔接。

  2.采取适宜的实施办法。如建立行业信用制度的管理考核中心和注册会计师信用资料收集平台,建立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信用档案,定期不定期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定期不定期采用信用评价体系测算评价信用度,用统一规范的形式归档、公告,或向各有关部门提供参考资料;运用网络技术工具记录、整理、查证、归档、评价注册会计师以及事务所的信用情况,监管、注册、培训、信息等部门协调配合完成。

  3.建立信用情况档案。

  (1)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填写行业协会统一制定的《个人基本情况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经所属注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建档,事务所每年(或按半年度)要进行个人小结、考核,年度要进行综合评价,并于次年二月末将综合评价资料报注协存档备案。

  (2)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出资情况、员工工资、福利、报酬及各项基金和税费缴纳情况。包括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情况,未按规定纳税情况,未按有关规定交纳会费及未例行会员义务或拆账分成等资料。

  (3)执业资格。包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非执业会员的注册申报、复核、上报资料,审核、批准、下发情况,年检申报检查等方面资料,或提供虚假材料、挂名兼职挂靠等不诚实行为年检未通过等资料。

  (4)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道德建设与实际情况。如在为客户服务中因吃、拿、卡、要事实确凿的情况,因违反职业道德、行业纪律所受的行业及有关政府部门处罚情况,按照中注协谈话提醒制度的规定被谈话提醒和告诫的结果,受到注册会计师协会处理的情况记录,有关涉及诉讼或法院立案审查的判决决定。

  (5)执业质量。如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在执业全过程中执行独立审计准则自查与抽查情况,违反法规的事实及所受处罚,被各级政府部门提请处理,按照中注协谈话提醒制度的规定被谈话提醒和告诫的结果,被行业自律处罚,投诉举报被核查结果,民事诉讼或法院立案审核的结论等情况。

  (6)注册会计师参加在职后续教育的学习内容、时间、成绩等情况。

  (7)获奖励情况。在创建精神文明活动中和职业道德建设中受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表彰、奖励情况,在工作中因成绩突出受到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情况。

  (8)证监会情况反馈。如事务所在完成季报、年报等工作情况反馈资料。

  (9)其他情况。如注册会计师参加证券期货考试有无作弊记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情况;行业协会认为其它影响信用情况等资料。

  4.实行信息公告。行业协会要定期不定期采用信用信息形式提供师、所信用情况服务。包括:

  (1)普通信用信息。主要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一般信用情况,如注册资料、执业范围、职业道德、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等。通过该信息,可以了解事务所的信用概貌,为保证执业质量提供基本的信用信息。

  (2)综合信用信息。如事务所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和事务所的人员构成以及主要成员的专业特长以及事务所主要业绩的信用信息等。

  (3)深度信用信息。如事务所比较全方位地执业专业胜任能力的信用信息以及相应的信用评估分析,执业质量分析、事务所经营管理能力分析、事务所市场核心竞争力分析。这是信用评估最具特色的知识产品,也是事务所树立自身形象、扩大业务、赢得更多顾客的重要参考依据。

  (4)专项信用信息。主要是依据相关法律向用户提供的满足特殊信用信息需求的专项资料,涉及“普通信用信息”、“综合信用信息”和“深度信用信息”未包括的其它信息。